经过调查,公安国税发现县内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“三不”现象,即只要政策优惠,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,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,不依照政策缴纳所得税。为此,县局采取以下措施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把脉,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秩序好转。 一是开展纳税辅导。免费发放税收申报宣传资料给房地产开发企业,同时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与主管分局的业务骨干一起深入企业,面对面地提供业务咨询,指导办证程序,辅导企业计算预售收入的所得税。 二是建立合作机制。积极与地税部门联系,摸清房地产企业的产品销售、预售收入,从源头上防止企业人为的瞒报、少报收入;主动与房产部门联系,了解已完工产品的出售进度,并建立税收预警机制,堵塞税收漏洞。 三是强化征管力度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开展巡查和评估,对违规企业发放税务处理文书,同时辅以税收保全、税收强制等措施,及时责令违规企业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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